运行管理

规章制度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运行管理>>规章制度>>正文
二、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章程
2021-02-05 16:30  

第一章 总则

1.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努力把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办成省内外一流实验室,特制定本章程。

2.学术委员会是在学术上决定“煤洁净转化与高值利用”重点实验室方针大计、评估煤洁净转化与高值利用重点实验室的研究工作、确定今后研究方向的决策机构。

3.学术委员会致力于发扬学术民主,开展学术交流,弘扬学术道德,提高实验室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的水平,促进实验室教育事业发展。

第二章 职责

4.及时对国内外每一年的煤洁净转化与高值利用方面研究的进展情况进行回顾,探讨其发展趋势,以确定煤洁净转化与高值利用重点实验室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的重点研究课题,既可以指导本重点实验室研究工作的开展、检查已进行的工作,也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咨询汇报。

5.每年对重点实验室的研究工作[包括专职、兼职研究人员已发表的论著、课题(尤其是重点课题)的进展情况、重点实验室的资料建设、学术交流(含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学术刊物等]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以确定重点实验室在此期间的成绩、缺点、指出其今后的努力方向;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应为学术委员会的评估提供充分的材料,并根据此项评估,发扬成绩,改正缺点,以进一步开展今后的工作。

6.审批煤洁净转化与高值利用重点实验室的重点课题及课题组负责人,对重点课题经费的合理使用提出建议并监督。

7.评估煤洁净转化与高值利用重点实验室已完成的重点课题成果,以确定其是否已达到了预定的目标,指明其成绩和缺陷,并按“优”、“良”、“合格”、“不合格”的等级,对该成果进行评价。

8.对煤洁净转化与高值利用重点实验室的一般课题的成果进行抽查,并评定其等级。

9.协调本学科领域全国性重大学术活动,审批煤洁净转化与高值利用实验室拟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并在国际学术会议召开后总结其得失。

第三章 组成

10.根据上述职责,学术委员会委员必须在煤洁净转化与高值利用研究领域中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成员应为国内该领域内有高深造诣的专家。人数定为8人,其中安徽工业大学的专家为2人。

11.学术委员会设立主任一人,副主任两人,由全体委员推选,重点实验室正副主任不得担任学术委员会正副主任。聘请秘书一人,协助主任、副主任处理日常工作。

12.学术委员会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有些临时出现的具体问题,则以通讯方式征求各委员的意见。学术委员会可采取协商一致的方法,也可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两种方式同样有效。

13.学术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但在换届时,更换的委员人数一般不超过全体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保持工作的延续性。委员连任原则上不超过两届。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