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管理

规章制度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运行管理>>规章制度>>正文
十三、实验室开放工作站管理条例
2021-02-05 16:40  

开放工作站是本实验室软件设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的发挥工作站在学习、科研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开放工作站管理制度。

1.凡利用本工作站设施者均须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各项法规政策,严禁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淫秽色情等信息,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行为。

2.进入本工作站内人员着装必须整洁,在室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准吸烟,不许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保持良好的公共秩序和学习环境。

3.工作站内的专业软件须得到管理者的许可方可使用,凡未经许可而使用者,视情节严重,给予批评和罚款,严重者剥夺其在工作站内的使用权。

4.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系统的软、硬件配置;不得移动、更改、删除计算机系统的文件以及他人的文件;不得随意对计算机软件、硬件进行加密和解密操作。机器发生故障时要及时通知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5.任何带入工作站使用的移动硬盘、光盘、U盘等可移动信息载体,在使用前必须经过专业杀毒软件扫描,以确保无病毒携带,严防计算机病毒的传播和破坏。

6.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支用及更换站内的任何设备。

7.放在本站内的所有设备(包括研究生自带的电脑),均只限本重点实验室的学生及工作人员使用,未经工作站管理人员许可,严禁带外来人员进入本站或使用任何设备。

8.在任何时间,均严禁在本站内进行网上聊天、看电影、看小说、玩电脑游戏等与学习、科研无关的操作。

9.值日生必须严格按照值日表的安排,认真负责本站内的环境卫生。每天最后离开者务必关好门窗。

10.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违反以上任意一条规定者,一旦发现,将予以警告处分。警告累计三次者,将剥夺其使用本工作站任何设施(备)的权利。


关闭窗口